福利制度
一. 終生合約制:
- 夫妻同職(夫妻應同時在公司登錄或簽約)
- 終生職務(職務不考核,職級不調降,唯同業轉任時,應依簽約冊推薦表規定認定敘用職級)
二.世襲合約制:
任職期間: (A)所推銷之續繳利益, (B)所發展之組織利益。
凡任職於本公司之各級業務人員,於任職期間因自然,疾病或意外事件而死亡,在其任職期間所有經營之以上業務,視為其遺產,本公司應予承認。本制度依民法親屬篇繼承法而設計,有關事項皆遵守簽約當時法令規定,以為信守:
- 配偶:配偶仍生存時,由配偶轉任該員之原來職位與敘用(但必須取得業務員資格,且登錄)。
- 子女:必須取得業務員資格且登錄(不得轉任該員之原來職位,但可取得以上之續佣)。
- 父母:必須取得業務員資格且登錄(不得轉任該員之原來職位,但可取得以上之續佣)。
- 兄弟姊妹:必必須取得業務員資格且登錄(不得轉任該員之原來職位,但可取得以上之續佣)。
三.國外旅遊福利:
本公司定期舉辦國外旅遊活動,凡簽約業務員達到競賽標準者,均可享有國外旅遊招待之福利。